2008-2-2 15:49:00 阅读(8) 评论(0)
郑筱萸案件终于在万众属目之中有了结果——一审宣判死刑。时此刻从他无表情的脸上可以看出,后悔是无凝的。然而再怎么后悔,对他生命已经不再有什么意义了,重要是身后事怎么处理,能否利用再次上诉机会驳回一审判决,从死神中夺回可怜的性命。即使终审判无期也只能是苟且偷生,生命活着的意义不再精彩,人生不再会有什么理想,尤如行尸走肉一具活着的无思想的畜生。
曾经风光无限的共和国部级领导,走到今天,郑筱萸是无论如何是不会想到的。真是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。我们好多官员,平时办事独断专行,中饱私囊,假公齐私,浪费公款,还大吹其政绩到处炫耀留名。这种官员不但不能为民办事,简直是人民的败家子,那能谈的上人民公仆。这个结果对于官场一帆风顺郑筱萸和亲属纯属意料之外,对于身边熟悉其的同事却是意料之中。
它不但在一定程度上给予那些已经触犯刑法而尚未被查处的官员,以及给那些羡慕贪官生活尚未走向犯罪道路的官员,无凝是一声惊雷,一个警钟。该“醒醒了”,还不知有多少官员抱着侥幸心里,走在犯罪的边沿,一旦东窗事发,也成了第二个郑筱萸。
2007-8-3 16:05:11 阅读(5) 评论(1)
在农村你造了一幢房子,自己的的院子和地下室是别人,管理权不属于院子的主人,而是属于当初为你建设房子建筑队的。一家人天天生活在别人监视之下,你的下面有别人,出了门就是别人的.。这种事可能吗?
那么我要告诉你,在城市就有这种情况。一个小区,园内和地下停车场都是物管公司说了,而入主其中的业主居然没有权理处理自家花园和地下车库的权利。这相当奇怪。